Article 19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可以加强与赣州、龙岩以及河源、惠州、韶关等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就下列事项建立客家菜产业发展区域协作机制:
(一)协同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等客家菜特色食材项目;
(二)协同研制、推介客家菜菜品、小吃、预制菜,合作编制客家菜名菜名录,推动标准互认;
(三)协同开展客家菜文化研究和传播,发布区域美食旅游地图,举办美食节;
(四)推动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合作开展相关人才培养;
(五)建立区域客家菜信息服务平台,在客家菜产业人才招聘、食材供销、物流需求等方面推动信息共享。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营造开放包容、良性竞争的市场氛围,支持各地餐饮经营者在本行政区域投资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