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网络、电视等销售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公开商品和服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网络交易价格秩序。

网络、电视等销售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