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扶持措施,支持政府举办的县畲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县畲医专科联盟,建立符合畲医药特色和发展规律的考核评价制度,整合辖区内畲医药服务资源,促进畲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畲医医疗机构参与县畲医专科联盟建设。

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县畲医专科联盟开展行业交流、评价、技术培训、畲医药学术交流、知识普及、咨询服务等活动。

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县畲医专科联盟举办全国性畲医药学术研讨会和畲医药产品交易会等,推进畲医药的传播和地区交流,推广畲医药医疗、保健、康复特色诊疗技术及相关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