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消火栓用水实行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公共消火栓由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覆盖范围外的公共消火栓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管理单位应当确保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消火栓不间断供水且水压符合有关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公共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及时通知维护管理单位采取措施,恢复正常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