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政府向居民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范围,优化免疫规划疫苗品质,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需报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疫苗研制、生产、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对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