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健康管理、医疗保障数据共享,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完善医疗健康、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规范发展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优质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资源的普及与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