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本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队伍建设,强化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筑师、工程师、手语翻译等专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行政服务、社区服务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公共交通、物业管理等服务机构和企业,应当通过模拟体验、现场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职业道德教育和无障碍服务专业技能、心理咨询等培训,提升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无障碍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鼓励前款所列服务机构和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与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组织合作,提升无障碍服务教育和技能培训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