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危险作业或者承揽作业的,应当确认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相关作业在本单位进行的,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危险因素,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