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设施和设备维修、维护项目,应当对承包单位的维修、维护活动进行监督,不得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鼓励采取预测性维护技术以及其他先进技术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维护。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