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省人才发展战略,培养熟练掌握国际国内标准化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鼓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相关研究机构,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