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并指定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研究解决广府菜传承发展中的下列问题:

(一)贯彻落实省有关粤菜发展促进方面的工作部署,参与共建世界美食之都;

(二)协同广府地区其他市建立跨行政区域协作机制,搭建广府菜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推进广府菜标准化建设,加强区域合作;

(三)制定侨乡广府菜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品牌建设、技艺传承、人才培养、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等活动;

(四)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研究相关问题时,可以听取相关行业组织、技术专家、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等方面的意见。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应当研究分析侨乡广府菜产业数据、发展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