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牵头协调辖区内公安、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法对住宅小区高空抛物、乱搭乱建、毁绿种菜、任意弃置垃圾、侵占公共空间、电动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