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推荐的方式产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的业主代表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后,不再担任筹备组、换届工作小组成员。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