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县城建成区面积的增加和城镇化率的提高,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基础上,结合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和传统建筑风貌,制定蚩尤九黎城的城市容貌标准。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网格管理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网络管理平台,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