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城市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生态环境、交通、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广播电视、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