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后,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因地制宜发展地质博物馆、植物园、湿地公园、休闲观光农业、绿色能源等多元化项目。
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将废弃露天矿山、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损毁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修复为耕地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将新增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修复为林地的,可以用于其他建设项目林地占补平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