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查处自然保护地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饲养、捕获的野生动物的防疫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依法负责人工饲养、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展示、交易、消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