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公路用地范围按照下列标准划定:
(一)公路两侧有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侧不少于一米的区域;
(二)公路两侧无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路缘石或者坡脚线外侧不少于三米的区域。
村道的用地范围因客观原因不能符合前款规定标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方案,报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