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特点,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