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开发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有利于保护生态、治理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政策和措施。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天然气开发单位周边区域的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