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应当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物业服务人应当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业主、物业服务使用人装饰装修违反相关规定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或者擅自拆改燃气、消防等设施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指定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以及材料搬运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