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可以设置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候补委员的资格、条件参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和条件,其选举产生、候补顺位、任职期限等事项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