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网规划、建设、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网,是指在电力系统中联系发电用电的设施和设备的统称,主要由联结成网的输配电线路、变电站、换流站、配电站(所)和其他配电设备及附属设施等组成。

法律、行政法规对电网规划、建设、保护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