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经营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教育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治安防范制度和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消费者、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场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五)调解责任范围内的纠纷;
(六)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其所经营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查处工作;
(八)严格执行物品保管制度,发现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九)配合有关部门推行技术防范、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