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化旅游、水务、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农牧以及园林建设等相关部门,土默特左旗、玉泉区、赛罕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要求编制大黑河郊野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者调整大黑河郊野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二)批准禁止的建设项目;

(三)未制定管理制度,未尽到管理责任;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