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候资源探测场所和气候资源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气候资源探测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