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本市推行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网通办、一窗领取”。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次性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业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有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可以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

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一照多址、一业一证、证照联办审批模式改革及其他改革事项,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