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维护社区文明,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遵守市民公约,邻里互助,和谐共处;
(二)不私搭乱建,不私拉线缆,不在公共区域堆放、吊挂私人物品,不高空抛物;
(三)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或者为其充电;
(四)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不在公共绿地、楼道等公共空间种植农作物、饲养动物;
(五)装修装饰房屋按照规定作业时间施工,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六)文明养犬,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检疫免疫,出户佩戴犬牌、嘴罩,用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粪便,保持环境卫生;
(七)配合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