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社区下沉,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未成年人保护、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城乡社区联建共建,发挥驻村(社区)工作队作用,巩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成果,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服务群众。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