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雅鲁藏布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对雅鲁藏布江流域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对雅鲁藏布江流域尖裸鲤、黑斑原鮡、拉萨裂腹鱼、巨须裂腹鱼、异齿裂腹鱼、拉萨裸裂尻鱼、双须叶须鱼等水生野生动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的研究,加强对西藏野驴、黑颈鹤、白唇鹿、雪豹、盘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西藏柏木、巨柏、红景天、杜鹃、西藏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

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产生阻隔的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建设过鱼设施、增殖放流、人工繁育等多种措施,保障水生生物的生态需求。

雅鲁藏布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宣传、引导、规范、监督社会民众科学放生、文明放生、理性放生,禁止在雅鲁藏布江流域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