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开展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大汶河、东平湖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建设大汶河绿色生态廊道,打造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推动黄河流域区域协同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生生物生息繁衍等要素,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水源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区保护范围内村民、居民的生活保障、生产补助等。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