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水控水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城市节水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农业、工业、城市节水控水相关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水控水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节水控水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