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需要设立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各代表团在预备会议举行前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预备会议表决事项,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