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出席的,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后,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表决议案和通过决议、决定的办法;

(四)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五)担任每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的名单;

(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