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本市支持商务区发展会展经济,集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会展和活动,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展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做大会展经济规模,打造国际会展之都重要承载区。

商务区应当创新会展服务模式,提升在会展技术、专业人才、服务能力、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国际竞争力。

本市支持商务区建立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国际会展活动引进、申办联动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