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滨水公共空间的综合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滨水公共空间建设导则和建设计划;

(二)组织制定滨水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和政策;

(三)督促落实滨水公共空间相关建设、管理活动;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自然资源规划、水利、市政园林、城市管理、文广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体育、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滨水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开放、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