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和绿色高端产业的发展。

开发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