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设区的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本开发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
(二)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制定创新创业政策,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加强创新资源集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四)依法对开发区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五)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引导、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
(七)法律、法规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鼓励开发区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运营企业分离的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