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