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共建共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

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气象、林业、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应当设有专线通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专职消防队以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设有与当地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联系的有线或者无线通信设备。

发生火灾、重大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时,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优先保障现场救援工作的通信需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