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要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开展。

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现场检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要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对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其他建设工程,在消防验收备案时可以适当优化程序和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