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分区保护,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具体范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为准。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水库坝首至东湖湖口、水库坝首至西湖湖口以及水库西南面库汊的范围内正常蓄水位线以下的水域,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蓄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总面积为40.91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东湖、西湖除一级保护区外正常蓄水位线以下水域,以及东湖、西湖全部入库支流各上溯3000米河段的水域,陆域范围为除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正常蓄水位线以上至第一分水岭处、以及入库支流两侧不小于1000米的汇水区域,总面积为107.31平方公里。
保护区范围的调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