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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本省重点打造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以及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输变电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石化、有色金属、汽车制造、冶炼压延加工、农业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培育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生态环保、生物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未来以及新兴支柱产业集群。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立产业集群梯次培育体系,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咨询机构等主体建立产业集群促进组织,创新产业集群治理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