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构造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支持企业、园区、行业间合作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先进制造业项目选址选线、生态环保措施的指导,协调解决环境制约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