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重大事项。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审批服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民政、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居民、村民、业主的宣传、引导。

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