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和信用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平台,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