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技术和产能,不断升级改造环境保护设备设施。鼓励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清洁高效的生产设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推进企业绿色发展。

鼓励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使用绿色环保的酒瓶、瓶盖、标签、丝带、酒盒、纸箱、填充物等包装产品,循环使用玻璃等制品。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