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