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足优势产业、优势单品、优势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县域主导产业,提高规模化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基地,推进茶叶、辣椒、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建设现代养殖体系,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大力发展牛羊产业,优化发展家禽产业,支持发展渔业养殖、特色养殖和生态畜牧养殖,构建粮草兼顾、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新型种养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