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红十字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财政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申请、确认,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接受境内外援助或者捐赠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物资、设备,公安、海关、税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优先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减免相关税费。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